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,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,根据《国家医保局、财政部关于印发〈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23〕29号),结合工作实际,我局起草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。
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—8月6日。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电子邮箱:nxwjj@163.com。属于个人建议,请签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;属于单位建议,请加盖单位公章,注明联系方式。
通过信件反馈,请将信件邮寄至: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5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,邮政编码:750001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征求意见反馈”字样)。
自治区医疗保障局
2026年7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