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协同实施医疗卫生“强基工程”,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就便获得公平可及、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,有力促进分级诊疗,根据《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结合自治区实际,我局起草了《自治区医保局 发展改革委 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。
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3日—7月13日。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电子邮箱:nxyyfwglc@163.com。属于个人建议,请签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;属于单位建议,请加盖单位公章,注明联系方式。
通过信件反馈,请将信件邮寄至: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中路5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,邮政编码:750001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征求意见反馈”字样)。
自治区医疗保障局
2026年7月2日